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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部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2023-09-19 11:47  

根据学校下发的《天津师范大学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心理学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科学遴选、严格管理的原则,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结合学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年度推免工作办法。


第一阶段 推荐工作

(教学办负责组织)

一、学生申请资格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本校国家计划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高职升本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并自愿向学部提出书面报名申请。被定向培养的本科学生必须取得协议地区(单位)出具的同意攻读研究生的正式函件。

2.道德品行端正,综合测评良好。

3.在校期间体育课程成绩合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场违纪、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参与推免前需修完第一至第六学期所有专业必修课程,且第一至第六学期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专业必修课程为主)为专业年级前35%(不按四舍五入计算)。所有成绩以原始成绩参与计算。

6.在学期间获得过以下奖励中的一项以上(含一项):

①校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或校专业奖学金;

②校教师教育奖学金;

③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

④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⑤获得过科研奖励或发表过科研论文;

⑥获得教育部、教指委、市教委、共青团中央、团市委等组织或署名的竞赛市级最高奖或国家级次高奖(含)以上奖项的参赛成员,以及国家级或国际重大赛事获奖成员。

7.英语水平要求:

①申请非艺体类推免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

②申请艺体类推免生,要求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00分及以上水平;

③英语专业推免生申请所有专业均须达到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④修读其他语种的推免生申请所有专业均应达到相应语种全国大学四级及其以上水平。

(二)研究生支教团具体推荐办法按照校团委下发的《关于招募选拔我校第26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通知》执行。

二、学部组织推荐工作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部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部领导班子成员、学科带头人及专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学部的推荐办法、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切实做好推免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开、透明。同时负责处理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切实发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严慎细实做好推免各方面工作。学部教学办、学工办、科研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组成推免工作小组。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思想品德考核在学工办指导下,由班主任组织不少于班级成员30%学生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进行综合考察,确定班组意见;学工办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结果。

(三)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学业综合成绩(100%)包含两部分:

1、学业成绩(占70%),以学生的在校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计算;

2、全面发展(30%),涉及内容要求参照以下第四条。

(四)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部将依据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各项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赋分说明详见工作流程细则。

(五)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学部要从严把握。

学部将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将在本学部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具体答辩安排详见工作流程和细则。

(六)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部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要确保全部推免(包括推免直博生)工作同步。

(八)学部的推免名单应在本学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三、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一)9月18日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制定学部推荐方案。

(二)9月19日在学部网站公布推免办法,向2020级学生公布《心理学部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心理学部关于在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募第26届研究生支教团初选的通知》,组织符合条件同学申报。

(三)9月19日,教学办复核学生成绩、统计学生体测、科研、竞赛类情况;学工办统计学生服兵役、志愿服务、违规违纪等信息,组织指导班级开展学生思想品德鉴定考察。

(四)9月19日上午开始,符合条件的学生开始提交以下材料:

1.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汇总表(电子版)。

2.1500字以内自荐书。

3.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19日上午10:00,地点为学部教学工作办公室(励志楼F316),过期视为放弃申请。由教学办、学工办核验材料,学生签署诚信承诺书。

学生基本情况汇总之后进行公示。

(五)9月19日,学部组织评议小组复核资料、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最终考核、组织学术成果现场答辩,根据学校文件、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学术成果答辩结果确定有资格参加选拔学生名单。

(六)9月19日,根据学部细则对有资格参选学生进行赋分(支教类还须根据校团委通知参加校级选拔),经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推荐名单,公布结果并公示。公示期三天。

(七)9月21日,学部报送推荐名单至教务处、校团委等相关负责处室,并交验推荐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八)9月22日,教务处、教师教育处组织审核推荐人选材料,并于17:00之前将推荐结果汇总至教务处。并在学校主页公示全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含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名单),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 接收工作

学部接收推荐免试生方案将另行发布。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22-23766042, 022-23766242

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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