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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1-16 20:30  

天津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教师教育特色、教学科研型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有2篇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篇论文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我校录取为全日制全脱产的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1.2万元/人•年)和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万元/人•年,二等奖1万元/人•年,三等奖0.8万元/人•年),同时可申请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0.6万元/人)。为鼓励和支持博士研究生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工作,加强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资助项目。2019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诚挚欢迎各位考生报考。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此查询)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只允许个别科研能力强、所报考导师推荐的同等学力者报考,具体要求是: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近五年至少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1项;③近五年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2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④必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并由报考导师出具推荐函(每名导师最多推荐一名同等学力考生报考)。⑤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务必在2019年2月24日-3月4日期间将以上材料原件送交研招办审查,过期不再受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以上条件,按程序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之后方有资格报考。未通过我校审批自行报考的,报考资格及报考信息无效。

(三)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有两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六)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并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除专项计划外,我校录取定向培养考生的比例不超过录取总数的50%。

(七)关于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情况,由于教育部尚未下达2019年招生计划,依据往年惯例,2019年我校计划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三个学科下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方向请按《天津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报。本计划为定向培养计划。(实际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文件为准)。

(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我校今年不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汉族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请参照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条件要求,并于3月1日之前将《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通过EMS邮寄到我校研招办。

二、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流程:

采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及缴纳报名费。时间:2019年1月18日—3月10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1)网址:yz.chsi.com.cn/bsbm/

(2)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相关信息,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并成功缴纳报名费为报名成功的标志。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要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证件照(具体格式见博士网上报名系统)

(3)提交并打印《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下载博士生报名申请材料(含专家推荐书、政审表等),填好并盖章后于复试时与其他所需材料一并提交。

(4)妥善保存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录账号和密码,并在2019年4月12日至4月21日之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不成功或未缴费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5)考场位置将在准考证中注明,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2019年4月19日)下午到天津师范大学劝学楼熟悉本人考场位置,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6)报名费140元。不接受现场缴费。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还,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如有虚假、错误,后果由考生自负。

2.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应按报名表上的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名表格的内容。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3.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5.请考生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注:1.“申请-考核”制招生流程及办法见《天津师范大学2019年心理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2.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具体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19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初试和复试(初试科目①②③为笔试,复试在初试之后进行)

(二)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21日

2.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月20日上午外国语

4月20日下午业务课一

4月21日上午业务课二

3.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

(三)复试:

1.复试安排在初试结束并公布初试成绩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的初试情况,确定初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含单科及总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各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学历、学位信息集中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的学历、学位信息材料如下:

(1)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① 已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获境外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1份;

(2)其他学历、学位材料:

①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本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1份;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无法提交以上硕士或本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提交相应层次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示:办理认证报告等需要约15天左右,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

考生不按时提交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或者提交虚假认证报告所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须携带的材料:

(1)《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确认后打印)

(2)《报名申请材料》,内含:

①《专家推荐书》2份。按照要求请两位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

②《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可暂时不提交)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复试费缴费凭证(由学院通知复试的考生方可缴费)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四)考试地点:

初试科目由天津师范大学统一确定,复试在天津师范大学各学院举行(具体另行通知)。

四、录取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相关学院将在5月底6月初发放调档函,考生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录取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本人必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五、学习期限及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限为三至六年,所有录取类型的考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每年10000元。

单位代码:10065

单位名称:天津师范大学研招办

电话:(022)23766157

传真:(022)23766158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邮编:3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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